2022年罗源县青少年社工专项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2-02-11 22:44:31 guest 844

项目概况

2022年罗源县青少年社工专项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世纪联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台屿路华威商贸中心(福晟华威钱隆奥体城)1号楼708、709、710、7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2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JLCZB2210

项目名称:2022年罗源县青少年社工专项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服务要求

1

1-1

青少年社工专项服务

1项

150000

150000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03月01日至2023年02月28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a1投标函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

a4财务状况报告

供应商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供应商须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供应商须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1、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2、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1、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1、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2、供应商无法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也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2月14日  至 2022年02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世纪联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台屿路华威商贸中心(福晟华威钱隆奥体城)1号楼708、709、710、711室)

方式:潜在供应商在报名时应填写《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售价:¥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2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世纪联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台屿路华威商贸中心(福晟华威钱隆奥体城)1号楼708、709、710、711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2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世纪联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台屿路华威商贸中心(福晟华威钱隆奥体城)1号楼708、709、710、7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罗源县财政局转发《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

(5)罗源县财政局 罗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

2.电子邮箱:172623165@qq.com

3.质疑与投诉

3.1质疑

3.1.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1.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1.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办公室;(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18159192263;(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台屿路华威商贸中心(福晟华威钱隆奥体城)1号楼708、709、710、711室。

3.2投诉

3.2.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规定,“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罗源县委员会     

地址:罗源县凤山镇三中路5-2号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联系方式:林晓峰/1347679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世纪联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台屿路华威商贸中心(福晟华威钱隆奥体城)1号楼708、709、710、711室            

联系方式:魏工/181591922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工

电 话:  18159192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