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世纪联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校园文印店租赁及办公用品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校园文印店租赁及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JLCZB22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工
项目联系电话:1815919226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上街镇学府南路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先生 139050179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世纪联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魏工1815919226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台屿路华威商贸中心(福晟华威钱隆奥体城)1号楼708、709、710、711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1、招标编号:SJLCZB2211
2、招标服务名称、数量及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及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及方式
3.1购买时间:2022年07月15日09:00至2022年07月22日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3.2购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台屿路华威商贸中心(福晟华威钱隆奥体城)1号楼708、709、710、711室。
3.3购买方式: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纸质文本售价5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光盘售价50元人民币,可自行选购。
5、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应于2022年08月05日09:30之前提交到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台屿路华威商贸中心(福晟华威钱隆奥体城)1号楼708、709、710、711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6、开标时间、地点
6.1开标时间:2022年08月05日09:30;
6.2开标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台屿路华威商贸中心(福晟华威钱隆奥体城)1号楼708、709、710、711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媒体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hnwomen.com.cn/)
9、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林先生
电 话: 13905017921
10、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世纪联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台屿路华威商贸中心(福晟华威钱隆奥体城)1号楼708、709、710、711室
邮 编:350001
电 话:18159192263
联系人:魏工
电子信箱:172623165@qq.com
11、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福建世纪联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北尚支行
帐 号:1170 9010 0100 1068 99
12、特别提示
12.1潜在投标人在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12.2因开标地点的电梯搭乘需排队,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过程中要注意时间的合理安排。
12.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2.4注意后附“招标项目一览表”规定的经营年限。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要求 | 经营 年限 | 最低年租金限价 | 合同签订时间 |
1 | 1 |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校园文印店租赁及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3年 | 55000元/年 |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5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 |
注: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费用进行报价,包括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
3、报价特别注意事项:报价不得低于最低年租金限价且报价须为整数(如:55000、55001等),不接受有小数点的报价(如:55000.0、55001.1、55001.01等),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4、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现场勘查时应仔细勘查拟招标店面面积和范围。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可以提出要求澄清问题,招标人视情况做出澄清和解答。无论投标人是否曾现场踏勘,均视为对项目现场状况完全了解。
5、如果在经营期间校区因功能转变,导致在校生源减少,中标人觉得无法再继续经营下去,那么合同自然终止,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因国家规划、政府征收或者上级有关部门的决定等原因导致招标人提前终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收回承租权,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13、资格条件
1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13.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13.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13.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3.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13.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13.8投标人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13.9投标人须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函;
1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 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6)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函”。
二、开标时间:2022年08月05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购买采购文件的银行账户信息
购买采购文件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世纪联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群众路支行(福州台江支行) |
银行账号:427377921063 |
特别提示 |
1、请投标人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报名费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报名费”。 |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