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闽侯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服务竞争性磋商

2022-08-18 20:37:20 guest 889

项目概况

闽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闽侯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公告明确的期限内通过邮件办理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3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JLCZB2217

项目名称:闽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闽侯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1-1

监测服务

1(项)

244000

244000

488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a1投标函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磋商响应声明。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a4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a11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9日  至 2022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公告明确的期限内通过邮件办理报名

方式:将购买谈判文件款汇到代理机构账户---中国银行福州群众路支行账户(账户详见附件1),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领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2)发至邮箱(725248107@qq.com),未及时将“领取文件登记表”发送至指定邮箱,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未办理报名,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3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世纪联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盘屿路850号钱隆奥体城1号楼708-711室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3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世纪联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盘屿路850号钱隆奥体城1号楼708-711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1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世纪联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北尚支行

账    号:1170 9010 0100 1068 99

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

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世纪联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州群众路支行

账    号:4273 7792 1063

注:

1、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 SJLCZB2217号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时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世纪联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保证金账户到账记录为准(汇款账户、汇款时间与金额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附件2

领取标书登记表

 

招标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公司名称: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        

手机:                电话:                 传真:                  

邮寄地址: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环城路40号        

联系方式:康主任 0591-229821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世纪联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盘屿路850号钱隆奥体城1号楼708-711室            

联系方式:魏工 181591922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工

电 话:  18159192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