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世纪联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闽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对[闽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废污处理服务类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SJLCZB2110
二、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要求:见附表:询价货物(服务)一览表
三、最高限价: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四、询价通知书购买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7月2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通过邮箱报名。
五、询价通知书每份售价100元(包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
供应商在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内通过邮件办理报名,将购买招标文件款汇到代理机构账户---中国银行福州群众路支行账户(详见附件1),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格式详见附2)发至邮箱(172623165@qq.com),未及时将“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发送至指定邮箱,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未办理报名,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截止时间:询价响应文件应于2021年7月5日上午 9 :30分 之前递交到福建世纪联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红江路79号创达商务中心266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资格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谈判,供应商须有能力提供本询价通知书所述货物及服务,并须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需提供近期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注: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注:“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投标人隐瞒事实,虽中标但被部队方查证违法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5)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未提供声明或声明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但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谈判: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供应商不得与本次采购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同时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注:
①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2、3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供应商提交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③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八、开标时间:2021年7月5日 上午9 :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福建世纪联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红江路79号创达商务中心266室开标室
九、投标人对询价通知书提出质疑的,公示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将问题以书面原件形式(拒绝传真、电邮、电话形式等其它形式)提交(公休、节假日不予接收)。
十、以上如有变更,福建世纪联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通过福建世纪联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fjsjlc.com/)网站上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一、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须在第四条规定的时间内通过邮件办理报名,应将《领取文件登记表》及报名费转账凭证发送至第六条规定的邮箱,并接收到我发送的电子文件方为有效报名,且购买询价通知书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询价通知书的投标人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询价通知书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
十二、采购人:闽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环城路40号
联系人:康主任
联系方法:1345947518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世纪联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红江路79号创达商务中心266室
项目负责人:小魏 电子邮件:172623165@qq.com
电 话:18159192263
购买询价通知书及报名联系电话:18159192263
询价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内容 | 主要技术要求 | 合同包最高限额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闽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废污处理服务类采购项目 | 详见第三章 | 79000元 | 2000元 |
注:
1、投标人应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独立合同包为单位。
2、成交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没收保证金。
附件1:银行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世纪联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北尚支行 | |
账 号:1170 9010 0100 1068 99 | |
获取招标文件及缴纳招标服务费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世纪联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州群众路支行 | |
账 号:4273 7792 1063 | |
特别提示 | |
1、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 SJLCZB2110号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17:30时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世纪联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保证金账户到账记录为准(汇款账户、汇款时间与金额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附件2:领取文件登记表
领取文件登记编号 项目编号:SJLCZB2110 项目名称: 登记日期: 投标人公司名称: 联系人: E-mail(电子邮箱): 手机: |